新冠|【992 | 最新】继续封控!紧急寻人!河北多地发布最新公告!( 四 )


孟村县疾控中心
2022年4月2日
沧州市盐山县
盐山县疾控中心关于一例密切接触者
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的
公告
2022年4月1日 , 盐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报 , 我县一居民为吉林省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 4月1日7:40该密接者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酒店 , 截至目前该密接人员及其家人隔离点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现将3月31日该密接者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下午15:45左右 , 该密接者骑电动车前往阜德医院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疫苗 , 接种时间为15:50 , 于16:20左右离开阜德医院 , 前往盐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 于16:24进入大厅 , 前往三楼交警队违章处理窗口 , 16:38走出大厅 , 期间曾在大厅门外停留5分钟 。 以上行程中该密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
请在以上时段到过以上地点的群众立即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包联单位)报告 , 配合落实疫情管控及核酸检测等 。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请立即拨打120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 如果隐瞒不报 , 一旦造成后果 , 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 ,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 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 勤洗手、勤通风 , 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 规范佩戴口罩 , 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
盐山县防疫办电话:0317-6228816
盐山县疾控中心电话:0317-6216191
盐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日
沧州市海兴县
海兴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2022年4月1日2:14分 , 我中心收到渤海新区防控办推送的《关于辽宁省确诊病例的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 , 函中涉及我县居民高某某 , 为辽宁省确诊病例同时段核酸检测人员 ,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
目前高某某已集中隔离管控 , 现身体状况良好 , 无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 ,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 本人已完成3针次新冠疫苗的接种 。
一、 现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
2022年3月29日在辛集路边摊购买海鲜(微信支付名称为:苑*龙 , 支付时间16:39分);
3月31日上午8:00—11:00左右自驾车去辛集“浩瀚手机店“修手机 , 佩戴口罩 , 期间店内到过一名顾客(停留5—10分钟离开);
3月31日11:30—12:18左右自驾车和妻子张某某去辛集镇“恒通手机店”购买手机 , 期间店内到过2名顾客;
二、请海鲜摊主及在以上时间段购买海鲜、到过“浩瀚手机店”、“恒通手机店”的人员 , 立即向居住地乡镇、村(社区)报告 , 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 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 , 要做好个人防护 , 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 , 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 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 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 勤洗手、多锻炼 , 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 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
四、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 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 。 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海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邢台市襄都区
关于紧急寻找河南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同时段接触人员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