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安装14大禁忌( 二 )


S≦16 SP=S
16≦S≦35 SP=16
S>35 SP =S/2
禁忌8:照明配电箱(板)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
后果:照明配电箱(板)内的闸具不标回路名称, 给使用和维修带来不便, 若是误合不该合的闸, 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
措施:一般按规范标准要求, 照明配电箱(板)门内应贴有线路系统图, 而在闸具上应标明回路名称, 尤其是照明配电箱 (板)内若有交流、直流或不同等级的电源, 更应具有明显的标志 。 给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工作带来方便和安全 。
禁忌9:照明配电箱, (板)内的电具、仪表安装不牢固、不平整, 间距不符合要求 。
后果:照明配电箱(板)内的电具、仪表安装不牢固、平整、间距不够等, 影响使用安全 。
措施:照明配电箱(板)上电具、仪表应安装牢固、平整、整洁, 间距应均匀、铜端子无松动, 启闭灵活, 零部件齐全 。
禁忌10:照明配电箱(板)内的导线不按色标穿线 。
后果:若不按色标穿线, 在使用单相电路时, 由于不容易辨认三相电源, 就很难将负载均衡, 造成严重的三相不平衡, 而在使用三相设备时, 由于没有色标, 接线时容易将相序混接, 在有的设备运行需要固定转向时, 又不好把握其旋转的方向 。
措施:为了保证安全和施工方便照明配电箱(板)内的导线按规定穿入管内的干线可不分色, 但线管管口至配电箱(板)总开关的一段干线回路及各用电支路应按色标要求分色 。 这样在使用单相回路时, 就能较好地均衡其负载, 而在使用三相电源时, 按相序接线, 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
禁忌11:照明配电箱(板)内可拆卸的金属板, 未与保护地线系统连接 。
后果:照明配电箱内的可拆卸的金属板上装配有各种的电器配件, 不接保护地线, 容易引发触电事故 。
措施:照明配电箱内的可拆卸的金属板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因此要求该金属板上应设置有不可拆卸的专用接地螺丝, 保护地线应与其有效连接 。 保护地线的线径应按规范标准要求配, 以保证安全使用 。
禁忌12:照明配电箱设在竖井内的位置不当 。
后果:照明配电箱设在竖井内, 由于竖井内一般都有强、弱电, 而且空间很狭小, 不便于操作, 稍有不慎, 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
措施:在接到图纸后, 应认真审图, 若发现竖井内各电气管道、箱体的布局不能满足规范标准的要求, 应在设计交底时提出 。 一般要求在电气竖井内的照明配电箱、端子箱前宜留有不小于o.8m的操作维护距离 。 并为防止强电对弱电的干扰, 将强电和弱电分别布置在竖井的两侧或采取隔离措施 。
禁忌13: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电线管路敷设过低 。
后果:落地式配电箱内敷设的电线管路管口过低, 容易使积水及杂物进入管内, 降低导线的绝缘强度 。
措施: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电线保护管, 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 管路应排列整齐, 管口应呈喇叭形 。
禁忌14:配线和电气装置照明工程中所有的金属附件不是镀锌件也不作防腐处理 。
后果:金属附件不是镀锌件或不作防腐处理, 极易腐蚀, 使用寿命缩短 。
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延长使用寿命, 要求在配线和电气装置照明工程中所使用的金属附件如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螺栓、螺母等黑色金属附件, 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