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三 )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
3.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意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有特别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
2.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3.照顾加分项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汲老师唐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