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专家咨询,茅奖作家跟爱情专家、离婚律师深聊...( 二 )


离婚律师说法:
法律是权益性的 , 文学更多的是疗愈性
杨晓林律师读到《洛城花落》 , 看到一个作家这么具体地描写离婚法庭的庭审 , 很震动 , 也很感佩 。他认为这本书很有前瞻性 , 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 , 通过双方律师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组织相应的证据 , 然后 , 法官提到 , 要改变过去简朴化的处理方式 , 给双方一个充分发表观点的机会和时间 , 然后直接判决离婚 。所以 , 这既是文学作品 , 又折射到现实当中了 。
在关注婚姻家事法的过程中 , 杨律师推崇恩格斯的一句话:“假如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 那么也只有继承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他表示 , 婚姻中除了爱情以外 , 还有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假如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感情所排挤 , 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社会都成为幸事 , 也会使人们免于陷入无益的离婚诉讼之中 。”
与作家的感性、主观不同 , 律师需要用理性和客观面对一场离婚官司 。“作为律师来说 , 无论是哪方当事人来找我们 , 我们都要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不关心一对夫妻在生活中到底有多长详细矛盾 , 有多长一地鸡毛 , 法律更关心的是离的过程中怎么操作 , 怎么保护双方的权益 。所以 , 同样作为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 , 法律关注的是权益保护 , 而文学总是关心情感逻辑和情感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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