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病死猪还加“料”给内脏除味提色 石狮三名肉贩获刑

四处收购病死猪肉后,经过加工卖给肉贩子 。为了把猪肉臭味去掉,同时保持肉的品相,重庆人冯某还给猪肉上加上有害物质 。日前,冯某、陈某等三人被石狮法院判刑 。
为降低成本 卖病死猪肉
去年6月17日清晨6时30分,石狮市农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湖东菜市场检查时,从一辆摩托车上发现50公斤猪肉 。执法人员对这批猪肉抽查后,发现猪肉为病死猪肉 。当天上午10点多,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冯某位于蚶江的家中,查获疑似病死猪肉113公斤、非食品用亚硝酸钠三瓶 。
【卖病死猪还加“料”给内脏除味提色 石狮三名肉贩获刑】据冯某交代,她平时在蚶江租住的地方准备了两个冰柜,到处收购病死猪肉冰冻起来,再找机会卖出去 。“这些猪肉、猪排每斤在3元至4元之间,而市场上的猪肉每斤10元左右,猪排是20元左右,这样我的销量也会更好 。”
添加化学物质 给内脏除味提色
冯某交代,收到猪肉后,她发现猪肉和猪排看起来还可以在市场上蒙混过关,但是猪肚等内脏看起来很脏 。为了使内脏的成色好一点,她用开水煮了一下,并添加了亚硝酸钠,用来除味、提色 。“亚硝酸钠是有毒的,所以我只加了一点点 。”
随后,执法人员又抓获冯某的上线余某,并当场查获70公斤疑似病死猪肉 。经抽样检验,猪肉的“猪圆环型病毒”检验结果呈阳性,系病死猪肉 。据悉,江西人余某在菜市场帮人切肉剔骨,并从事猪肉专卖生意 。2013年10月份开始,余某受雇于晋江人陈某,在晋江市永和镇陈某家中宰杀、处理病死猪 。案发后,陈某向警方自首 。
石狮法院认为,陈某等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判处陈某、余某等人一年及一年三个月等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