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甲醛泡牛百叶销售 三人被判刑

海口一违法加工点女主人林某某雇佣吴某某用甲醛浸泡加工牛百叶 , 然后给林某某的女儿在市场上销售 。日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三人作出一审判决 。
【海口:甲醛泡牛百叶销售 三人被判刑】去年 , 海口市食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 , 历经2个月的跟踪暗访 , 于2014年8月6日查处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锦山里129号的违法食品加工点和美兰区东门市场的违法腊味摊位 。
在加工点 , 执法人员发现吴某某正在加工间泡制牛百叶 , 加工间内有多桶已加工好和正在加工的牛百叶共计960公斤、现场还查获甲醛溶液40瓶、氢氧化钠1包、过氧化氢6桶 , 共计127.5公斤 。在腊味摊位 , 执法人员查获少量牛百叶和记账本 。经检验 , 查获的牛百叶和牛百叶浸泡液均检测出甲醛和过氧化氢成分 。
经调查 , 锦山里129号违法食品加工点女主人林某某雇佣吴某某用过氧化氢、过氧化钠和甲醛浸泡加工生产牛百叶 , 加工好的牛百叶由林某某的女儿温某拿到东门市场档口18-19号铺面销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温某等人涉嫌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海口市食药监局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该案证据确凿 , 公安部门侦办期间 , 温某等人自愿认罪 , 最终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
因此 , 美兰法院认为:温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雇工吴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林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