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

疫 情 防 控
通 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 , 为认真贯彻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 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 , 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 确保广大市民欢度佳节 , 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 , 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 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 。 实行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 如确需出行 , 需双报备且脱离现有高风险岗位14天以上 , 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行 。
二、抵(返)牡人员需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 , 在“两站一场”以及公路查验点主动出示合成码 。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配合防控要求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
三、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管理 ,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暴露史的人员 , 返乡后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 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参加探亲访友和各类聚集性活动 , 对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 , 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个体经营业户要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 , 不留盲区死角 , 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 ,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场所工作人员 , 主动“扫码亮码” , 严禁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出示“龙江健康码” , 各场所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疾人等群体 , 可采取由同行家人、朋友用智能手机代领“龙江健康码”扫码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 。
五、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 广大市民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 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市民在收到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的商品时 , 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 , 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各层内外包装表面后拆开 , 取出物品后 , 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 , 做到“人物同防” 。 网约配送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个体诊所、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的管理、检查 , 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整改 , 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
七、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宗教场所要在规范各项防控措施条件下 , 依据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 严格规范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
八、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 , 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 严格实行审批程序 。 凡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 , 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 。 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九、各类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室内读书和参观项目根据疫情形势控制瞬时流量 , 落实分时预约、查验“龙江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 严格执行间隔一米、戴口罩和室内人员不超过50%承载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