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河北健康码“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的通告( 二 )


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
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 , 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 省外来(返)承人员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告 , 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
抵承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 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 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 , 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
六、主动接种疫苗 。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符合接种条件的公民的权利 , 更是责任和义务 , 群体免疫屏障长城的建立 , 需要每一位公民添砖加瓦 。 凡是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都要“应接尽接” , 尤其是3-11岁、60岁以上风险人群 , 应尽快接种;已完成第一、第二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居民要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 产生更好免疫保护效果 。
七、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
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 ,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 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 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 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 , 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
八、疫情防控 , 人人有责 。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 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N95口罩 。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扫描“承德落地码”、“场所码”等 ,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
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 做到早报备、早筛查、早就诊、早管控 。 严防疫情输入 , 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 为冬奥会顺利举办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来源/承德疾控健康科普
编辑/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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