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关于终止部分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21年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州医保发[2021]32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1]37号)要求,我中心组织专班对全市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发现部分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签订2021年度《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根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八章第五十一条的约定,对以下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取消医保定点,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具体名单如下:
鄂州市凤凰街道百子畈村卫生室
鄂州市中医院球团厂门诊部
鄂州市凤凰街道办事处东塔社区卫生服务站
鄂钢西山门诊
定点医疗机构|关于终止部分非住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鄂州市凤凰街道寿昌社区卫生服务站
焦啟家内科诊所
兄弟口腔门诊
特此公告。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