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交城县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二 )


七、严格做好健康管理
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 ,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 , 不要自行用药 , 要规范佩戴好口罩 , 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 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 以免延误诊疗 。
八、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 , 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 。 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交城县疫情防控办
【人员|交城县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