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 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及规定


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 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及规定

文章插图
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洛阳市旅游年票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旅游年票的利民惠民作用,推动区域旅游联合和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
一、旅游年票的适用对象
(一)具有洛阳市户籍的居民;
(二)在洛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在洛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居住证或社保卡的非洛阳户籍人员;
(四)济源市、焦作孟州市、平顶山汝州市、鲁山县、三门峡卢氏县、渑池县、义马市居民,及所在地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居住证或社保卡的非户籍人员的居民 。
二、纳入旅游年票的景区(点)
旅游年票所含旅游景区以洛阳及周边地区各地备案收费景区(点)为主,实行分批纳入,逐年调整 。本期纳入旅游年票的景区(点)53家,门票总价2748元,具体如下:
(一)本地景区(36家):5A级景区4家,4A级景区14家,3A级景区7家,2A级景区2家,其他景区9家 。
(二)外地景区(17家):5A级景区3家,4A级景区8家,3A级景区2家,2A级景区1家,其他景区3家 。
三、旅游年票景区的加入与退出
(一)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应纳入旅游年票景区,鼓励社会企业商业开发建设的旅游景区(点)自愿加入旅游年票景区 。
(二)旅游年票景区(点)的加入和退出,应由所在地文广旅局提出申请,报经洛阳市文广旅局研究批准后方可加入或退出 。
四、旅游年票的办理与使用
(一)旅游年票使用实名制 。洛阳市、济源市、焦作孟州市、平顶山汝州市、鲁山县、三门峡卢氏县、渑池县、义马市的本地居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当地大中专院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在当地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或社保卡 。
(二)办理方式:
【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 2022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及规定】1.线上办理,通过“洛阳旅游”公众号办理 。
2.线下办理,到指定的旅游年票代理销售点办理 。
线上办理及手机微信绑定年票卡可生成电子年票,选择年票实体卡和电子年票任一方式均可进入年票景区游览 。
(三)旅游年票价格为90元/张 。本着保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之后旅游年票价格定价由市年票办根据纳入旅游年票景区(点)的门票总价值增减幅度和社会承受能力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后公布实施 。
(四)旅游年票办理后不予退换 。旅游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 。丢失、损毁补票须到市年票办办理,每张另行收取工本费10元 。
(五)旅游年票自现场办理之日起第五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以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
(六)旅游年票持有者在年票有效期内,可到旅游年票景区(点)参观、游览(每个景区每天限用一次);旅游年票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内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索道等其他收费项目 。
(七)旅游年票为有价证卡,景区(点)不得强制持有人购买保险 。
(八)旅游年票有效期内,无论票价或管理体制是否变化,旅游年票所含的景区(点)都必须切实保障年票持有人享受与正常购票游客的同等待遇 。
(九)森林公园冬季防火闭园期间,该景区旅游年票暂停使用,具体日期以对外公布为准 。旅游年票景区(点)因故封闭、停止对外开放需提前15天向市年票办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旅游年票景区(点)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核定、公布的最大承载量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当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点)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点)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疏导、分流等特殊措施,保证游客安全和景区及周边环境秩序 。
(十)在本办法印发之日前已办理旅游年票的,在年票有效期内可凭年票直接进入新增旅游景区(点),不必重新办理 。
五、旅游年票款的管理与使用
(一)旅游年票收入全部上缴市级财政统一管理 。其中三分之一返还年票景区 。其余资金用于全市旅游宣传促销、年票管理机构运转经费支出、全市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及年票景区的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保险体系建设的补助 。
(二)旅游年票实行代理销售制度,每张旅游年票销售代理费用为5元(仅限线下销售网点) 。
(三)市年票办每年年底向各旅游年票景区(点)反馈本年度年票款收支情况 。
六、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年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文广旅局、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文物局、宗教局、城管局、林业局及各县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旅游年票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下设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洛阳市旅游信息中心,负责旅游年票的制作、管理、运营、发行、票款的征收、使用等具体事务,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为旅游年票景区(点)和市民做好服务,确保旅游年票正常运转 。具体职责:
(一)修订旅游年票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完善提升景区年票服务设施;
(二)根据市民群众需求,合理布局,适时调整旅游年票代理销售网点,做好旅游年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年审及合同签订、培训、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对旅游年票设备和发售系统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做好技术保障和使用指导;
(四)负责旅游年票卡的制作发行、旅游年票资金的财政结算、旅游景区(点)、年票代售点的年票返还款的管理支付;
(五)做好旅游年票的宣传策划、市场拓展延伸、旅游年票售后服务、投诉受理等工作 。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落实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公布、实时监测、疏导分流、预警上报、应急避难、特殊预案等旅游者流量控制制度,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对通往景区的外围道路入口和主要集散地进行流量监控,在景区外部进行引导、分流和截流,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点)正常秩序 。
七、执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旅游年票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9〕57号)同时废止 。
附件:洛阳市旅游年票景区明细表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