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 , 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 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ㄒ唬┑笔氯说男彰蛘呙坪妥∷?
?。ǘ┕┮鄣睾托枰鄣氐奈恢茫?
?。ㄈ├媚康暮头椒ǎ?
?。ㄋ模┑匾廴ㄆ谙蓿?
?。ㄎ澹┓延眉捌渲Ц斗绞剑?
?。┙饩稣榈姆椒?
- 血滴子的演员
- 古代贝勒系列小说
- 2020《禅宗少林·音乐大典》高考生购票有什么免费福利吗?
- 独木舟的小说月亮说它忘记了
- 哆啦a梦生日为什么是9月3日
- 孙子兵法来自哪部经典的智慧
- 小说盘龙一共分为几集
- 送情郎,歌词
- 厉致谦的结局
- 博人传几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