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鞍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实施:
(1)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 。
(2)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3)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
(4)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 。
(5)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 。
- 鞍山双减后考试成绩要进行排名和公布吗
- 鞍山双减后还有书面作业吗
- 马鞍山市双减 鞍山双减有哪些举报渠道
- 辽宁鞍山双减政策 鞍山双减实行的5+2是什么
- 鞍山双减后幼儿园还能提前学一年级的内容吗
- 鞍山双减后初中还有纸笔考试吗
- 鞍山双减后小学还有纸笔考试吗
- 鞍山双减后还有重点班吗 双减 重点班
- 鞍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鞍山岫岩有哪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鞍山高新区有哪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鞍山技能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