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
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
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的申诉案件,当事人再行申诉的 , 检察院不再受理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检察院抗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 应当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