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发布关于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2022〕15号


温岭发布关于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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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发布关于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2022〕15号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即日起开放旅游景区、公园、室外体育锻炼场所等室外景点和场所 。要严格把好“小门”,落实测温、扫“台州畅行码”、亮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等措施 。有台州市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抵达温岭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方可进入 。
二、是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场所申请开放前,从业人员须全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将人员名单及核酸检测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经主管部门实地检查确定符合行业防疫标准)后,可有序开放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游泳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要安排专人加强测温、扫“台州畅行码”、亮健康码、查验行程卡、戴口罩等“小门”管控措施 。
三、是经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场所申请开放前,从业人员须全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将人员名单及核酸检测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经主管部门实地检查确定符合行业防疫标准)后,可有序开放校外培训机构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和培训对象“预约”制,在规范做好现场测温、扫“台州畅行码”、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的基础上,可正常营业,行程卡带“*”(星号)、健康码异常的培训对象或家长等不能参加培训 。
四、是上述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纳入核酸“应检尽检”范围 。行程卡带“*”(星号)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须严格落实异常人员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
五、是继续严控大型活动、会议、展销、马路市场、路边集市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 。确需举办的,严格制定防疫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
六、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防疫”责任,制定本行业的防疫标准,并督查防控措施落实,确保行业安全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签订责任状、承诺书 。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要采取警告、关停等措施,确保构筑坚实防疫防线 。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温岭发布关于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2022〕15号】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