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刑事案件拘传的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 , 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 好压抑的心情呢的句子
- 属狗的带貔貅好吗
- 拔火罐的作用
- 椰蓉卷的蒸制方法
- 关于上海的特色书店
- 关于感情被欺骗的语录
- 小沈阳演过的电视剧有哪些
- 细胞株和细胞系的区别
- oppok3充电多久充满
- 广东糖水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