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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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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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为切实保护学生视力,争取学生家长理解支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事关教育教学,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全社会普遍关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意义,迅速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教育部《通知》精神,做到不落一校、不落一师、不落一生 。要告知广大家长和学生加强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政策依据、保障措施,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
二、完善保障措施
要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园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纳入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做到有章可循、宽严有度,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 。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前提下,为家校沟通提供必要的通讯条件,为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提高自身信息素养提供便利 。要坚持校内校外协同管理,教育引导学生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合理使用手机,强化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防止学生在校外报复性过度使用手机 。
三、做好督查反馈
各地各校要把智能电子手表、电子平板等设备与手机学生管理统筹考虑,确保手机有限进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 。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积极听取学校、老师、家长的意见建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要及时发现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有关重要舆情或负面消息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
二、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
三、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
四、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
五、强化督导检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