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案例 交通事故诉讼书案例


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案例 交通事故诉讼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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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书案例
对于遇到交通事故以后,通常需要进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来,就需要进行诉讼,诉讼需要准备一份交通事故诉讼书,因此,通过以下交通事故诉讼书案例,想必大家应该能更加清楚诉讼书格式,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诉讼书案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呂常宝,男,1964年10月8日生,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馆驿街55号2号楼2单元201室 。
被告:日照鲁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西环路南段西侧 。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45051元 。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
事实理由:
2007年10月24日08时许,原告驾驶鲁a3h125号轿车沿京沪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沂段166km处时,与前方停车的冀t12218货车相撞 。瞬间,接着又被顺向行驶的被告的驾驶员驾驶鲁la2551号重型厢式货车从左侧刮撞 。造成原告严重受伤,车辆损坏 。
原告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原告重型颅脑损伤、颅内积气、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硬膜外血肿、额叶脑搓裂伤、左视神经动眼神经损伤、颅前窝颅底骨折,额骨、蝶骨、左眶内侧壁、右上颌骨、鼻中隔骨折,额部头皮裂伤、面部皮肤擦伤、双手皮肤挫裂伤、脑脊液鼻漏 。后经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引起视神经萎缩、视力障碍,鉴定为六级伤残,因颅脑外伤引起双眼视野缺损,鉴定为六级伤残 。
2007年11月9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山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原、被告双方对原告受伤,鲁a3h125号轿车损坏和鲁la2551号重型厢式货车损坏负同等责任 。
综上所述,被告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给原告的人身造成巨大伤害,经济上造成损失,被告应负赔偿责任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8年9月21日
二、怎样选交通事故起诉法院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向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也就是在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
3、按一般管辖原则,可向被告所在地起诉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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