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 , 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
债权债务承受 。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 , 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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