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20条线上教学规范


山东省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20条线上教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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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延迟开学期间普通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见》,围绕教学时间、学习时间、在线学习年级等方面进行规范 。
【山东省教育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20条线上教学规范】《意见》大概内容为:
1、线上教学对小学一、二年级不作统一硬性要求 。
2、严禁幼儿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
3、不得强行要求所有教师参与录播或直播 。
4、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或家长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上传和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
5、每日组织学生线上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得超过80分钟、120分钟、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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