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 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 , 健康饮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