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都可以处理扣分么 车管所能处理扣分吗


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都可以处理扣分么 车管所能处理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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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能处理扣分吗
其实很多新司机在考取的驾驶证驾车上路以后,都有过被扣分的经历 。很多情况下,也不是司机主观意识上违章,而是对一些路线或者是开车的技能还不太熟悉等这些导致违章扣分 。如果被扣分的话,司机一定要积极的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 。那么,车管所能处理扣分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
 一、汽车违章处理扣分到哪里处理?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
 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扣分如果达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非常不便 。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二、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 。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都可以处理扣分么 车管所能处理扣分吗】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违章处理扣分到哪里处理的全部内容 。如果只是单纯性的违章的话,处理扣分需要司机携带好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当地交警队进行处理 。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一次性扣12分,比如像醉驾或者是其他严重的违章现象,一次性扣12分的话,在处理起来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文明出行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