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本主义角度谈谈对人格的理解


从人本主义角度谈谈对人格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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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 , 也称人格,起源于希腊的persona 。本来主要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类似于中国京剧中的面具 。后来心理学借用了这个术语来解释,在人生这个大舞台上 , 人会根据不同的社会角色换面具 , 而这些面具就是人格的外在表现 。面具背后有一个真实的自己,也就是真实的自己,可能和外在的面具完全不同 。在伦理学上 , 是指在一定的经济、道德、文化关系中,社会成员中个体的道德品格和行为;在心理学上,是指人的性格、气质、兴趣、爱好、能力等特征的总和;法律上主要是指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 。如果从社会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 , 以上意义都是,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属性的集中体现 。
人格是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的主体,具有感觉、情感、意志等功能 。(比如电脑软件 。)它可以离开人体,离开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 。但是独立存在于人类的精神和文化层面 。人格主要是指人区别于他人的独特而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人格是指一个整体的精神面貌,是一定倾向性和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人格是法律上的做人资格 , 是法律上的自然人概念 。是自然人主观要件的总称 。人格在法律上是不能转让或剥夺的 。民法领域的人格是指自然人主观要素的总称 。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人格要素而形成的关系 。人格要素与自然人密不可分,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包括生命、身体、健康等物质要素和姓名、肖像、荣誉、名誉、隐私等精神要素 。人格在法律上是不能被抛弃、转让或夺走的 。但是,荣誉权是个例外 。根据《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人还享有一定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荣誉权和名誉权 。法人的人格权可以依法放弃、转让和没收 。
【从人本主义角度谈谈对人格的理解】以上从人本主义的角度解释了对人格的理解 。本文到此结束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