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 交强险医疗费项目赔偿范围

【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 交强险医疗费项目赔偿范围】

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 交强险医疗费项目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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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
提到交强险这个概念,相信有很多人都会觉得陌生 。确实交强险是一相对于其它概念而言的一个新兴概念 。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 。更是现在车辆保险的一个必买保险 。那么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及其相关问题 。
一、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凡院外会诊费、挂号费、伙食费、护工费、电吹风、电费、水费、电话费、病号服、特殊洗理费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病历工本费、陪人费、陪人占床费等均不予赔付;超过3个月的休假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
二、不属于交强险医疗赔偿项目的有:(1)与保险事故无关的检查、治疗及相关费用(包括伤者原发疾病;伤者伤情已愈,经治医生建议出院,但伤者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
(2)医疗事故、差错扩大的费用 。
(3)无转院证明或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转院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4)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住院治疗期间门诊或院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外购药品、器材等)
(5)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未在能提供电脑发票的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费用 。
(6)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它商业保险(如意外险)等已赔付的费用 。
三、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