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示

近期 , 广东深圳、四川泸州和成都先后新发本土疫情 。 2月21日 , 湖北省武汉市报告本土阳性病例14例 , 其中13人参加过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 , 1人为密切接触者 。 2月21以来 , 北京新增8例、青岛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 均为在武汉参加某化妆品公司培训班的人员及家属 。 2月23日 , 我省忻州市忻府区报告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 为内蒙古入晋人员;晋中市太谷区在对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进行第三轮核酸检测中 , 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 , 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 为晋中市太谷区确诊的第6例病例 。 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 , 县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自2月17日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2月19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2月20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北京市海淀区、西城区、丰台区、2月21日以来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人员(特别是2月18—20日参加武汉市如新化妆品公司员工培训或与培训有关的人员) , 与忻州市发现的阳性感染者于2月19日至21日在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 , 配合社区(村)做好健康管理 。 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 , 并落实管控措施 。
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入文返文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中风险区所在县(直辖市街道和乡镇)旅居史的入文返文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街道和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 , 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 对所有省外入文返文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不能提供的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省外疫情地市的入文返文人员 , 抵文后48小时内要再加做1次核酸检测 , 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 , 做好个人防护 , 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县人民医院就诊和排查 , 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 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有关地区如风险等级有调整 , 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
对大数据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 , 健康码将调整为“红码” , 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排查出的同时空交集人员 , 健康码将调整为“黄码” , 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 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 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健康监测期满时再做1次核酸检测 。 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码变化 , 落实好健康管控措施 , 管控措施结束后健康码调整为“绿码” 。
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 , 严格执行测温验码 , 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文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不能提供的 , 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 , 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 返文前提前了解防控政策 , 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 , 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 。 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动做好防护 ,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
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 ,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 , 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 , 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 。 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 ,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 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