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


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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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第二批招生范围:
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服务区域划分如下:
①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居委会 。
② 国光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梅山镇区(竞丰村全部、蓉中村1 组) 。
③在以上招生服务区域之外〔含南安一中和南翼实验中学(南安一中奎霞分校)服务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 。
2、招生办法
(一)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中学招生
市区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三所学校的招生实行“志愿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
第二批招生
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批 。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二批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二批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二批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
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
(二)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除鹏峰中学、实验中学和柳城中学3所市区中学以外的其他公办中学,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录取依序分以下二批进行:
1.录取第一批学生 。招生服务区内的第一批第1类、第2类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
【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南安市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政策】2.录取第二批学生 。第一批招生对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第二批录取,若第二批招生对象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第二批招生对象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其父母务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就近安排至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