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蛟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第2号)

蛟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2号)
2022年3月5日 , 蛟河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 现已对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 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 现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 非必要不出蛟河;确需出市的须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 , 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凭健康码绿码通行 , 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二、全市麻将馆、棋牌室、探案馆、洗浴、影院、歌厅、自唱吧、舞厅、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游戏厅、网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
三、个体诊所暂停营业 , 各类药店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 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 , 第一时间隔离诊治 , 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
四、全面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 切实做好住院患者和医护人员核酸检测及疗区封闭管理工作 。
五、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 实行分时预约、扫码(健康码、行程码)进园 , 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 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
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集市、民俗、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 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 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
七、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 禁止人员进出 。 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 停止探视活动 。 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 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 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
八、公共场所(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 , 防止人员聚集 , 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 , 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
九、公交、出租车(含网约车)一律扫码乘车 , 司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
十、各类社会组织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 , 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 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 ,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
十一、各类冷链食品经营商户要规范落实人、物、环境核酸检测 , 全面做好预防性消毒 。
十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蛟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十三、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 将依法追究责任 。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机构|蛟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第2号)】来源/ 蛟河融媒
编辑/宋丹 责编/柳喻
微信爆料及广告合作请加微信号:jls536
觉得不错 , 请给我一朵小黄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