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扣费时间周期

【电费扣费时间周期】一般的电费计费是以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供电公司自2017年12月起,对所有低压电力客户(电压为220V、380V用电客户)的抄表日期统一调整到每月1日 。居民用户电费发行后7天内交清电费将不收取违约金 。即抄表算费后7天为客户电费交纳时间 , 逾期未交纳电费 , 将按规定算电费违约金 。低压居民客户缴费期限为每月25日,26日起算电费违约金;低压非居民客户为每月15日,16日起算电费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