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3号通告

疫 情 防 控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 】第3号通告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 , 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 , 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 , 离牡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无检测报告禁止通行;抵(返)牡人员必须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报备 , 并在“两站一场”以及公路检查点主动出示合成码 , 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省内有疫情地市和边境口岸县(市)抵(返)牡人员除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 , 落地1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卡口落地检测) , 结果未出之前 , 暂不流动 。 抵(返)牡后7日内不参加聚餐、聚会 , 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关注疫情发生地信息 , 同阳性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 , 并配合开展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
三、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邮购境外物品 , 确需邮购的要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非必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寄递物品 , 在取(拆)包裹时 , 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 , 拆件时对外包装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 , 作用30分钟以上再开箱或搁置一段时间 , 对内包装做同样消毒处理 , 如为食品 , 内包装可用酒精擦拭消毒 , 处理完邮件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 , 使用“七步洗手法”认真清洗双手15秒以上 。
四、所有小区(村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机场车站、景区景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 出租车、公交车司乘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 。 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 做好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 。 对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小区(村屯)等严肃追究责任 。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个体诊所、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的管理、检查 , 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整改 , 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要依据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 细致规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七、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 凡参加人员达到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 , 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 。 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
八、各级发热门诊和药店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 。 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报告 。 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 社区及时对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进行核查 , 并落实好闭环管理措施 。
九、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 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 不主动报备 , 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 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 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