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都有哪些】 ?。ㄒ唬┭【偃ê捅谎【偃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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