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失信人员

【联合惩戒失信人员】

联合惩戒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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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组部、中宣部等2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进行联合惩戒 。你支持吗?这会带来什么影响?
操作方法
10月17日,28个部门在医疗圈签署备忘录,联合惩戒严重危害医疗秩序的行为,医护人员期待已久的政策终于出来了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非常支持这项强有力的措施 。可以说这是一个利好政策 。通过对违反医疗秩序者的全方位制裁,最大程度震慑失信人员,从而有效维护医务人员权益!当然,政策很好,需要切实执行,而不是一纸空文 。如果只是纸上谈兵,仍然起不到严惩涉医犯罪的效果 。
这个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前几天北大医院医生被打事件的一个催化剂 。一个口碑非常好的医生,可以说是对得起患者的 。在为患者服务的过程中,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共同利益 。
2018年10月16日08: 07,著名神经病学专家慕容沈星主任离开了我们 。上海华山医院神经内科赵桂仙医生在微信官方账号纪念慕容沈星主任的文章中提到:& ldquo慕容去门诊的时候,从早到晚都在看病,经常到晚上10点多才看完 。他询问了每个病人的病史,体检极其细致周到 。他从来不对病人发脾气,耐心解释病情,讲解怎么用,注意什么!& rdquo
事实上 , 像慕容沈星这样的医生还有很多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 , 我被他们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 , 被他们的实践所折服 。同时我也很欣慰有这样一个强有力的政策,医护人员的安全就医环境至少会比以前有很大的改善!

02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为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 打击暴力杀医、医疗机构闹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发布 。
这个通知 , 有人说& ldquo医疗领域期待已久的黑名单制度终于来了& rdquo其实我想说的是,这是& ldquo医疗黑名单& rdquo更凶 。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个文件的具体内容,因为这个文件的内容太多了,我们只能尽量把最重要的方面简洁地说出来 。
第一,联合惩戒的对象,
以下六类人和行为,包括医院号贩子 , 1 。故意伤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 损毁公私财物的;2.扰乱医疗秩序;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4.侮辱或者恐吓医务人员的;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危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6.以受他人委托为名,指使他人妻子实施与医疗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
二是惩戒措施,主要是在社会上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将危及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与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联系起来,失信行为会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和限制 。
三是实施方式,名单由公安部提供,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名单信息提供给28个部门的相关部门 , 再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惩戒措施 。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发现,这个文件有很强的威慑作用,会带来各种影响 。比如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将危害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与社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挂钩 。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现代社会,信用对个人非常重要 , 被称为建立信用体系促进社会约束和惩戒的第二张身份证 。一个没有个人信用的人在现代社会将寸步难行 。责任人一旦有失信行为危及正常医疗秩序 , 就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等处罚 , 然后受到各种处罚,比如限制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高消费、限制认证机构资质等等 。
毫无疑问 , 这个由2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对于扰乱和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人 , 将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和震慑 。一旦出现不诚信,这些人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
这样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医生撑起法律的保护伞,让他们站出来救人 。医生可以安心治病救人,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治病救人中 。这无疑是患者的福音 , 也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试想,一个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证的医护人员,如何全心全意、全心全意、心无旁骛地为患者服务 。
相信这个文件的出台,对于改善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 最终改善医患关系 , 都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
政府部门依法惩处医闹,值得支持和肯定 。但医患矛盾的关键不是医闹,而是医院有没有诚意& ldquo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 rdquo 。该医院致力于广泛的创收活动 。医生习惯了拿回扣和红包,以至于不管小病大病都要经过各种体检 。然而感冒咳嗽发烧就大方了 。简而言之,他们正试图让病人尽可能多地支付费用 。看病难、看病贵成了老百姓的口头禅 。如果政府部门不抓住主要矛盾,彻底改变医院服务人民币的陋习,医患矛盾永远解决不了 。

04感谢腾讯新闻的邀请 , 近年来“医闹”一词逐渐进入我们的视野 。我们似乎觉得现在的医疗环境更加不安全,因为我们不知道有一天上班的时候会不会有歹徒,然后用匕首或者其他锐器做一些坏事,是危害医生护士,还是危害旁边的家人孩子 。
这几年,每隔一段时间,我们总能在网上看到一个医生被患者用暴力的方式杀害 。这种新闻总是层出不穷 。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患者对诊疗效果不满意或者在医院出现一些突发情况后,会有很多很多人在医院挂横幅,开始医闹 。甚至一些不法团伙已经把医闹当成了职业,他们也不会在意什么原因导致了对病人的治疗 。
在医疗行为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可以走法律程序 , 由专家定性、定量的判定这样的医疗后果是否是医院的责任 , 医院是否需要负责,然后进行赔偿等 。但是我们看到有很多医疗闹事者,恰恰是家属不愿意走法律途径的想法 。只要他们闹,很多医院肯定会想办法讲和,出一笔钱 。
在这样的情况下,医闹总是层出不穷 。因此,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组部、中宣部等28个部门联合宣布,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
但是类似的备忘录,即使发表的多了,在实际应用中能有用有效吗?比如医生是否配备了足够的保安来保护整个医疗环境,确保没有歹徒闹事?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部分 。如果连医疗环境工作者的安全都保护不了,又如何保护患者的安全呢?

05我不完全同意 。比如我老婆平时阴道出血,尤其是性生活时 , 就去医院做阴道镜检查 。(地市级医院)说没事可能导致宫内节育器时间长,吃点药就行了,我们也信了 。遵医嘱服药,但情况越来越严重 。后来找了一家熟悉的医院,医生一看是(假肉,术语叫房肉) 。通过内窥镜,我清楚地看到里面有两个烟头 。想想这样的医生该不该打?如果其他疾病耽误了治疗时机谁来承担责任?所以在没有规范医生职责的法规之前 , 一味打压病人只会导致更严重的暴力,所以我反对!

以上解释了失信人员的联合惩戒 。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