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7号通告

疫 情 防 控
通 告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7号通告
【物资|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7号通告】目前 , 我市在城区风险人员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感染者 , 存在社区传播和疫情反弹风险 , 为迅速阻断疫情严防外溢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 自4月4日7时起 , 对城区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一、非必要不离牡 , 确需离牡的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属区防指通行证 , 在公路检查站主动填报并出示“牡疫控”出城信息 。
二、城区实行静态管理 。 病例居住楼宇实行“足不出户、不进不出、服务上门” , 病例居住小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 , 生活物资无接触配送至小区 。 其他小区人员严防聚集 , 只保留一个出口 , “每户每两天一人次凭证出行购买生活物资” 。 小区(村屯)实行封闭管理 , 禁止非本小区(村屯)人员和车辆进入 。
三、爱民区实行从严管控 , 除医院及保障生活物资的超市、菜市场外 , 其他营业场所暂停营业 。
四、其他城区除应急抢险、医疗救护、城市运营维护等保障部门车辆、人员 , 以及医院、超市、药店、加油站、银行、物业、供热、供电、供水、供气、移动、电信、联通、龙江网络等生产生活所必须营业场所外 , 其他业态暂时关停 。
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外 , 其他人员居家办公 , 重要企业需经市防指或所属城区防指备案批准 , 职工上下班实施“两点一线” 。 由各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
七、加强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和生活物资保供 ,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 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来源: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