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设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 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 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自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
- 公积金个人托收是什么意思
- 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有哪些
- 我辞职了以后公积金怎么取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 公积金提前还款的流程是什么
- 怎么转账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上
- 个人住房出租合同要盖章吗
- 公积金银行卡校验未通过
-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