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赔偿多少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离婚 , 不能作为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提出的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哺乳期离婚赔偿多少】所以哺乳期离婚不是获得补偿或赔偿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