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成都市卫健委提醒:强化个人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 二 )


【隔离|成都市卫健委提醒:强化个人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 , 入川后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未出之前 , 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
经铁路、公路等省外来(返)蓉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抵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飞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的所有旅客(入境人员除外) , 登机前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抵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
离蓉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并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 ,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
4?规范做好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最好单独居住 , 如无单独居住房屋 , 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 , 尽量使用单独的卫生间 , 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 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 。 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 , 不得外出 。 隔离人员在社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 共同居住者也要遵守居家管理要求 。 一句话 , 居家隔离管理要做到真居家、真隔离 。
5?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来(返)蓉人员和广大市民都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少聚集等良好习惯 , 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查验、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 , 请做好个人防护 , 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 , 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特别提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 , 新冠病毒肺炎属于“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 , 对故意隐瞒、虚报、谎报相关旅居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请广大市民、现旅居我市辖区人员、重点地区来蓉返蓉人员等 , 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 及时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等相关情况 。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采访人员 王静宇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鹃 来源 健康成都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