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规划”( 二 )


“十二五”核电重点投资798亿元
将用于核安全改进工程、科技研发创新工程、事故应急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
我国“核安全规划”明确了2020年远景目标: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 “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 。 到2020年 , 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 , 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 这也意味着 , 至少到2020年 , 我国仍将进一步发展核电 。
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我国核电厂各个阶段始终处于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监管之下 , 包括核电厂前期准备、核电厂厂址选择、核电厂建造、核电厂首次装料、核电厂运行 。 同时 , 核电厂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设备的设计必须经过国家核安全局的技术审评及独立计算校核 , 只有确认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后 , 国家核安全局才颁发相应行政许可 。
“核安全规划”划定“十二五”时期重点项目投资需求约798亿元 。 这些资金将用于核安全改进工程、放射性污染治理工程、科技研发创新工程、事故应急保障工程等重点工程 。
【关于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规划”】 根据“核安全规划”要求 , “十二五”时期 , 在事故防御方面 , 我国将完成运行和在建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改造 , 提高核设施抵御外部事件、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能力;在污染治理方面 , 我国将建设与核工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高效的放射性污染治理和废物处理体系 , 基本建成与核工业发展配套的中、低放废物处置场 。
需要强调的是 , “核安全规划”提出 , 我国将进一步明确核电集团公司、业主公司、专业化公司的核安全责任;推动核电集团研究建立核赔偿基金 , 核设施营运单位购买第三方核责任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