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要珍爱每一位劳动者( 二 )


新修订的《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行政审批相关条款 , 突出了用人单位在诊断与鉴定方面的义务 , 明确劳动者只提供本人掌握的职业病诊断资料即可 , 同时首次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办理时限 , 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 , 进一步方便诊断与鉴定 。 此外 , 《办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 , 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的规定 , 界定了“证据”的内涵 。
03
期待职业病目录持续扩容
随着劳动者对职业健康关注度的提升 , “职业紧张”、腰背痛能否算作职业病成为职场白领关心的话题 。 对此 , 李涛表示 ,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只有进入职业病目录的才算作职业病 。
李涛说 , 1957年 , 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 首次明确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等14种 。 之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 , 病种不断增加 。 2013年 ,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 职业病增加至10类132种并沿用至今 。
李涛表示 ,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病种的不断扩展 , 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职业病防治与保障的重点 , 对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 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 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和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实施 , 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与保障的需求不断提高 。 同时 , 要清醒地认识到 , 我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修订要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并重的原则 , 职业病病种调整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伤保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 要制定科学严谨的诊断标准 , 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 。 ”
李涛表示 , 目前“职业紧张”、腰背痛等尚未被列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 因此还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 “对于没有纳入《目录》的工作相关疾病 , 我们将加大疾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 , 持续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与技能 , 努力实现劳动者少得病、不得病的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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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从业者年有效剂量
不足限值的1/40
职业健康包括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 , 放射卫生特别是医疗放射卫生不仅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 , 也涉及广大放射诊疗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首席专家苏旭表示 , 我国目前建立健全了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 发布实施了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 现行有效放射卫生标准有133项 , 其中涉及职业照射安全与防护的就有近70项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先后启动了全国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 , 不仅掌握了全国放射卫生的现状和基础数据 , 填补了国内空白 , 还有效降低了辐射剂量负担及疾病负担 , 对保护广大放射工作人员以及放射诊疗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
“目前 , 全国共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45万余人 , 个人剂量监测率已达98.2% , 人均年有效剂量已降到0.5mSv以下 , 不足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的1/40(年有效剂量限值为20mSv) 。 ”苏旭说 , 放射诊疗设备合格率已超过93.8% ,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合格率达到98.7% 。 各项技术指标及监测数据显示 ,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放射卫生监测 , 促进了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状况的显著改善 , 避免了不必要的照射 , 每年可使亿万放射诊疗患者、受检者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