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费用

交强险费用是多少?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用: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 。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2020年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费用】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 。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
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
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