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件 校园伤害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校园伤害事件 校园伤害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文章插图
大家好,小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 。校园伤害事故的特点有哪些,校园伤害事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小强是位小学生,在上课前半小时来到学校,走到教室内,小华和另一同学正在打闹,小华举起凳子吓唬那个同学时凳子砸在小强的面部,小强门牙被砸掉 。
2、此案中学校是否有过错 , 应承担什么责任?本学生伤害案中,直接和肇事人是小华他应当对小强受到的伤害后果负责 。
3、但小学生应该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过错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即应当由小华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
【校园伤害事件 校园伤害事故的特点有哪些】4、但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对小学生负有监护人责任,小学生到校后随时都应当在老师的直接监护之下 , 就“举起凳子吓唬同学”这个情节而言,显然是没有老师在场监护,那么,老师或学校就有监护不当的责任了 。
5、即学校也应承担责任 。
6、 “门牙被砸掉”已经符合十级伤残的标准了,小强的家长可在经法医作出伤残鉴定后,向小华家长和学校请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