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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自然人享有的权利】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
2.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
3.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
【法律依据】百科[]
《民法通则》第110条,性质/p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
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 。
以上解释了民法的一般原则和自然人享有的权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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