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福利待遇怎么算 工伤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期间福利待遇怎么算 工伤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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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算?因工致残又该如何?其实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操作导致受伤职工利益受损 , 职工应该怎么做呢?如果你对这些还不了解 , 一定要看看本文内容 。
停工留薪期工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用人单位负责 。
不同致残等级的福利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保留劳动关系 , 退出工作岗位 , 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可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 可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待遇受损 , 可赔偿差额
用人单位未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 对此 , 造成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的 , 劳动者可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 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差额损失 。
如果劳动者想要在工伤期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就要牢记以上规定 , 避免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受侵害 。如果有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 , 建议向更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求助 。
【工伤期间福利待遇怎么算 工伤期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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