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 后四史是指哪四部史书

【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 后四史是指哪四部史书】

1、四史是指《宋史》、《元史》、《明史》、《清史稿》四本作品 。
2、《宋史》是二十五史之一 , 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宰相脱脱和阿鲁图依次组织修撰 , 《宋史》与《辽史》、《金史》与此同时修撰 。是二十五史中篇数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
3、《元史》是系统软件记述清朝兴衰全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 成册于明朝初年 , 记载了从蒙古盛行到元朝建立和亡国的历史 。
4、《明史》 , 一部纪传体的史书 , 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 。顺治二年五月 , 清王朝构成《明史》的纂修工作人员 。本书记载了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明朝历史 。
5、《清史稿》 , 是民国初期由北洋军阀设馆编撰的记载清朝历史的史书--《清史》的未定稿 。因未有依中华传统史书方法编写的清代史书再加上《清史稿》自身历史资料丰富多彩 , 其价值仍不容忽视 。许多专家学者把它列入“二十五史”或“二十六史”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