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哪些情况需要返还彩礼?上面介绍的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关于川贝母的吃法及来源,川贝母的吃法大全
- 关于婚姻登记档案您了解多长 婚姻登记档案治理办法
- 花有哪些,有哪些关于花的知识值得了解?
- 佛语爱情经典字句_经典佛语关于爱情
- 关于余生的唯美句子:有那么一个人,需要用尽余生来忘
- 关于离婚纠纷那些事|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
- 关于把妹,你真的知道你缺少什么吗?
- 好朋友背靠背鬼故事 一个关于友情的恐怖故事
- 心愿卡内容,关于疫情的心愿卡怎么写
- 生气很烦的超拽霸气个性空间说说大全 有关于生气了的个性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