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筹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
【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2、筹资合同或协议的审批与订立;
3、与筹资有关的各种款项偿付的审批与执行;
4、筹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 , 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