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弃养,妻子不孕找人代孕产子,离婚后代孕方也有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代孕弃养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 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哺乳期的子女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宜 , 被告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
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代孕合同 , 即为代孕方与求孕方约定在代孕中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偿合同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 , 但卫生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 , 以医疗为目的 ,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根据该规定 , 禁止实行代孕技术 , 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 。
从生育权和亲权的角度来看 , 目前受法律保护的生育权主体仅限于缔结了婚姻关系的夫妻 。合法的生育应以结婚登记并办理准生证为条件 。代孕方将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权通过代孕合同转移给求孕方 , 违反了亲权专属于父母 , 不得让与、继承或抛弃的原则 。从代孕合同的本质来看 , 是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 , 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 。以上两方面均反映出代孕合同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一面 , 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 应属无效 。
由于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 所以一旦借腹生子的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反悔的情况 , 就不能按协议约定来解决问题 , 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
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 , 像本案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 孩子的抚养权参照婚姻法的规定执行 , 哺乳期的孩子通常应归母亲 。
那么代孕妈妈有哪些权利?对此 , 黄健雄认为 , 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以获取报酬 , 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 , 但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 。在法律关系上 , 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的母子关系 , 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 , 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
如果是乌克兰出生的宝宝 , 也会有出生证明 , 乌克兰大使馆认证的旅行证 , 和亲自鉴定书回家就可以上户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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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国内每个国家办理户口的程序都是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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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地区的宝宝上户口 , 提供以下证件:
1.国外或者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原件 , 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
4.宝宝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深圳地区 , 提供以下证件:
1.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原件1份);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附有中文翻译)
3.提供父母和孩子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复印件1份 , 验原件);
4.父母结婚证 , 双方身份证 , 户口簿
5.计划生育证明
每个地区的上户口的所需的证件其实都差不多 , 也会有点差异 , 具体的要到当地的去咨询清楚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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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很同情这位妈妈 , 她只是想做母亲 , 方式方法有问题 , 她也因此付出了代价 , 孩子有病她也没放弃 , 只希望孩子快点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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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 , 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子宫 , 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 。妇女代孕时需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 , 精子与卵子在人体外的结合 , 必须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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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我国卫生部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做出规定 ,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我国有关法律还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 。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 , 只能以医疗为目的 , 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
然而 , 在现实生活中 , 会有很多想要孩子却无法正常怀孕分娩的夫妻 , 为了圆上做父母的心愿而不得不走上与法律相悖的道路 。这一现状 , 甚至还滋生了非法代孕这条完善的产业链 。
社长认为 , 想做父母的心愿可以理解 , 但非法代孕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方式 。除做法可能会收到法律惩罚外 , “代妈”的心情和身体状况、孕育过程中的营养和环境变化、胎儿的健康监测等等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 , 不可控的因素太多 , 胎儿的健康与安全也很难保证 。建议有需求的夫妻慎重选择 。如果实在无法亲育宝宝 , 可以考虑领养 。
另一方面 , “代孕”事件确实存在 , 也不容忽视 , 现有的法律规定只是限制而无法解决问题 。社长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一些人性的解决方案 , 帮助这些夫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做父母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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