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离婚外公外婆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反悔怎么办
- 哺乳期内抚养权如何确定
- 离婚可以断绝儿子和父亲的关系吗
- 只被打一次能算家暴离婚吗
- 夫妻离婚能得多少经济赔偿
- 结婚证丢了能办离婚手续吗
- 提出离婚赔偿的时间怎么确定
-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 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
- 夫妻共同债务会因离婚免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