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的设备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的设备折旧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 , 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 , 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