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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案例剖析 , 犯牢狱之灾的八字就一定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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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
新野一刘备以少胜败曹操 , 曹操引五十军前仇 。刘备的三千人马走到当阳县 , 突然被曹兵截住 , 战到天明才摆脱曹兵的追赶 , 护卫刘备家小的赵云发现不见了刘备 , 走散了糜夫人母子 , 急集合三十骑 , 又杀回乱军中寻找 。赵云在一位大嫂的指引下 , 在一截断墙后面的枯井旁找到糜夫人母子 。糜夫人说:"见到将军阿斗有救了 , ……我死而无恨!"说完 , 趁赵云不注意跳井身亡 。这时曹兵向这边杀来 , 赵云含泪推倒土墙埋了夫人 , 急忙抱起阿斗往外冲 。曹将杀来 , 战三回合 , 被赵云杀死 。没走多远 , 又碰上曹将张镉 , 战十余回合 , 赵云夺路而走 , 不料连人带马落入陷阱 。张镉挺枪来刺 , 忽然赵云的马平空一路 , 跳出陷阱 , 张镉吓得一个劲后退 。赵云力战众将 , 威武勇猛 。正在山上观战的曹操见赵云势不可挡 , 传令一定要活捉 。赵云利用这个机会冲出包围 , 连杀50员曹将 , 终于将阿斗交给了刘备 。【赵云】
孝:
董永 , 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 , 少年丧母 , 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 , 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 , 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 , 于槐荫下遇一女子 , 自言无家可归 , 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 , 为董永抵债赎身 , 返家途中 , 行至槐荫 , 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 , 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 , 槐荫改名为孝感 。【董永】
仁:
东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率大军南下征讨荆州 , 荆州牧刘表病逝 , 令其次子刘琮接替荆州牧 , 刘琮在手下蔡瑁等人的劝说下 , 将荆州献与曹操 , 刘备在新野也呆不下去了 , 只得逃出来 , 因舍弃不下新野百姓 , 也怕曹操再次屠城 , 因此就带上百姓一起转移 , 渡过长江往襄阳而去 , 因不受收留 , 只得再次转战江陵 , 在途中的长坂坡被曹操派的精骑追上 , 因此有了掇刀长坂坡之败 , 最终刘备败走汉津渡口 。【刘备】
义:
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 。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 。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 , 关羽温酒斩华雄 , 三英战吕布 , 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曹操希望招降关羽 , 遂派张辽 , 张文远游说关羽 , 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 , 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 , 同意暂时归降曹操 , 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 , 曹操不能阻拦 。
曹操爱才心切 , 只得同意 , 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 。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 , 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 , 被封为汉寿亭侯 , 上马金 , 下马银 , 赐予“赤兔马” 。关羽也非毫无报答 , 斩颜良侏文丑 , 立下大功 。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 , 突然 , 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 , 因此 , 立即向曹操请辞 , 但曹操避而不见 , 最后 , 关羽只能不辞而别 。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 , 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 , 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 , 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隘 , 立斩曹操六员大将 。【关羽】
礼:
齐桓公听说小臣稷是个贤士 , 渴望见他一面 , 与他交谈一番 。一天 , 齐桓公连着三次去见他 , 小臣稷托故不见 , 跟随桓公的人就说:“主公 , 您贵为万乘之主 , 他是个布衣百姓 , 一天中您来了三次 , 既然未见他 , 也就算了吧 。”齐桓公却颇有耐心他说:“不能这样 , 贤士傲视爵禄富贵 , 才能轻视君主 , 如果其君主傲视霸主也就会轻视贤士 。纵有贤土傲视爵禄 , 我哪里又敢傲视霸主呢?”这一天 , 齐桓公接连五次前去拜见 , 才得以见到小臣稷 。又据《管子·小问》载 , 一天 , 桓公与管仲在宫内商讨要征伐莒国的事 , 还没行动 , 已在外面传开 。桓公气愤地对管仲说:“我与仲父闭门谋划伐莒 , 没有行动就传闻于外 , 这是什么原因?”管仲曰:“宫中必有圣人 。”桓公寻思了一下 , 说:“是的 , 白天雇来干事的人中 , 有一个拿拓杵春米 , 眼睛向上看的 , 一定是他吧?”那人叫东郭邮 , 等他来到齐桓公跟前 , 桓公把他请到上位坐下 , 询问他说:“你是说出我要伐莒的吗?”东郭邮果敢他说:“是的 , 是我 。”桓公说:“我密谋欲伐莒 , 而您却言伐莒 , 是何原因?”东郭邮回答:“我听说过 , 君子善于谋划 , 而小人善于推测 。这是我推测出来的 。”桓公又问:“你是如何推测出的?”东郭邮说:“我听说君子有三种表情 , 悠悠欣喜是庆典的表情 , 忧郁清冷是服丧的表情 , 红光满面是打仗的表情 。白天我看见君主在台上坐着红光满面 , 精神焕发 , 是打仗的表示 , 君王唏吁长出气却没有声 , 看口型应是言莒国 , 君主举起手远旨 , 也是指向着莒国的方向 , 我私下认为小诸侯国中不服君主的只有宫国 , 因此 , 我断定你是在谋划伐莒 。”桓公听言欣喜他说:“好!你从细微的表情和动作上断定大事 , 了不起!我要同你共谋事 。”不久 , 齐桓公就提拔了东郭邮 , 委以重任 。总上所述 , 正是齐桓公礼贤下士 , 选贤任能 , 才为其霸业蓄备了大量的有用人才【齐桓公】
智:
孙吴联军准备攻打曹操 。但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干 。周瑜在商议军事时故意提出让诸葛亮赶制10万枝箭 , 并说不要推却 。诸葛亮说 , 都督委托 , 理应照办 , 并答应三天造好 , 立下了军令状 。诸葛亮事后请鲁肃帮他借船、军士和草把子 。
第三天 , 诸葛亮请鲁肃一起去取箭 。这天 , 大雾漫天 , 对面看不清人 。天还不亮 , 诸葛亮下令开船 , 并让士兵擂鼓呐喊 。曹操得到报信 , 下令说 , 雾大 , 看不清虚实 , 不要轻易出动 , 只叫弓弩手射箭 。太阳出来了 , 雾还没散 。船两边都插满了箭 。诸葛亮下令回师 , 这时曹操想追也来不及了 。10万支箭“借”到了手 。周瑜得知借箭的经过后长叹一声:我真不如他!【诸葛亮】
信:
曾子的妻子到市场上去 , 她的儿子要跟着一起去 , 一边走 , 一边哭 。妈妈对他说:“你回去 , 等我回来以后 , 杀猪给你吃 。”妻子从市场回来了 , 曾子要捉猪来杀 , 他的妻子拦住他说:“那不过是跟小孩子说着玩的 。”曾子说:“决不可以跟小孩子说着玩 。小孩本来不懂事 , 要照父母的样子学 , 听父母的教导 。现在你骗他 , 就是教孩子骗人 。做妈妈的骗孩子 , 孩子不相信妈妈的话 , 那是不可能把孩子教好的 。”曾子于是把猪给杀了 。【曾子】
廉:
传说 , 有个哑子 , 每逢新知府上任 , 都献上一根木棒 , 任官责打 。包公上任后 , 他又来献棒 。包公想:如果他没有冤枉 , 怎肯屡屡无罪吃棒?无奈哑子口不能言 , 手不能写 。包公心生一计 , 用猪血涂在哑子臂上 , 又以长枷枷到街上示众 。暗差几个心腹跟随其后 , 见有人替他鸣冤叫屈 , 就传他上堂 。
一会儿 , 果见围观者中有个老头为哑子叫屈 , 于是将他引到包公面前 。
老人说:“这人是我村的石哑子 , 自小不能说话 , 只是耳朵还好使 , 他被哥哥石全赶出 , 万贯家财 , 并无分文给他 。每年告官不能伸冤 , 今日又被杖责 , 小者因此感叹 。”
包公传石全到衙 , 但石全不承认哑子是他亲骨肉 。
石全走后 , 包公教哑子:“你以后撞见你哥哥 , 就去扭打他 。”
哑子眨巴着眼睛 , 看上去有些害怕 。
包公说:“你就照我的话去做好了 , 本官可为你作主 。”
一日 , 被打得头破血流的哥哥来告哑子 , 说他不尊礼法 , 殴打亲兄 。
包公问石全:“哑子如果真是你亲弟 , 他的罪过不小 , 断不轻饶 。如果是外人 , 只作斗殴论处 。”
石全说:“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
包公喝道:“既是你亲兄弟 , 为何不将家财分给他?分明是居心独占!”
石全无话可说 。包公即差人押他们回家 , 将所有家财各分一半 。【包拯】
蒋震云的算命案例分析
行 为 上 判 她 的喜用 神 有个刚 婚两年的女 士  ,  问 我 预 测么 收费 。因为忙 ,  就她 空间 的 留言 板 上 面 自 己 看 了 , 点开 就 可以 直 接 看 到 。过 了一 会儿  , 那女士 说 现 在 看不了  ,  电脑 生 气 已经砸了。我 当时一种意念 横空 而过 :电 脑 在五 行 上 属 火 ,  她 的 命里怕火  , 火为 忌 神。那 么 ,  她 一定 是夏天火 旺 的季 节 生人 的。想 到这  ,  就 问了 一 句 你 一 定 是夏 天 生 人了。她 回 答 :四月 下半 旬。还 真叫 我 说 着 了。既然 火 为 忌 神 , 那 她 的命 一定 喜欢 水了。201 2 年 壬辰 年 ,  五 行 属 水  ,  运气 一 定不 错。我 说: “ 你 今年 的运气不错啊! ” 她 回 答:砸 了 电 脑 以后  ,  买 卖 变得更好了 。很明显 : 电 脑 没有 了 , 危 害自 己 的火又 少了。
案例解析

2004年6月15日 , 四川省成都市某临街小百货店的魏某准备回家吃 , 刚刚迈出店门 , 突然一个东西砸在自己的头上 , 疼得他大叫起来 , 赶紧用手捂住头部 , 鲜血从手中流了出来 。他的妻子和儿子急忙上前扶住 , 发现其头部砸伤 。同时发现 , “肇事者”原来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一只圆盘大小的乌龟 。魏某的小百货店在小区的一楼 , 上面还有2到7层是居民住宅 , 乌龟肯定是住在2至7层的居民在阳台上饲养的 。魏某儿子拿着乌龟从2楼找到7楼敲门让邻居认领 , 但是这些邻居均不承认自己饲养乌龟 。报警后 , 魏某表示 , 希望养龟的住户能够自觉承认 , 承担责任 , 如果无人承认 , 他将向2至7楼居民集体索赔 。请用侵权法的相关原理对本案进行分析 。
分析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 , 但是在法律上却非常复杂 , 主要涉及的是本案究竟是动物致害 , 还是一般的物件致害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 本案造成损害的是乌龟 , 当然是动物 。但是 , 这个乌龟又不是一般的动物致害 , 而是在楼上坠落下来造成的损害 , 因此又比较接近《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的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物件致害责任 。前者是无过错责任 , 后者是过错推定责任 。更为复杂的是 , 本案致害物乌龟的所有人不明 , 目前还没有查明究竟谁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如果最终无法查明这一点 , 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魏某所说的有可能是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楼上6户居民承担连带责任 , 因为这又接近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
对此究竟应当怎样适用法律 , 确定侵权责任 , 我的意见是:
1.本案的实质确实是动物致害的侵权行为 。
不论怎样 , 这个案件造成损害的都是乌龟 , 是动物 , 而不是其他没有生命的物 。但是这个案件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区别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侵权责任 , 说的是动物的自主加害 , 是因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没有管理好 , 而使动物由于其本性 , 自主加害于他人 。而本案则不然 , 是因动物管理不当在楼上坠落 , 造成他人损害 。尽管如此 , 这个案件终究是动物造成的损害 , 适用《民法通则》第127条确定的规则 ,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 , 是有道理的 。因此 , 只要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造成了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 就构成侵权责任 。
2.但是 , 本案毕竟与一般的动物致害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
因此在确定其侵权责任的时候 , 应当参考《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 , 这就是 , 乌龟是在建筑物上由于坠落而造成的损害 , 因此可以按照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则处理 。如果确认坠落的乌龟是何人所有或者何人管理 , 那么就应当由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 , 尽管没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 但是却对下面的意见具有指导意义 。
3.如果经过警方侦查也无法确定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那么 , 这个案件就极类似于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 。
在重庆法院判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侵权责任案件中 , 一个高层建筑上有人抛掷一个烟灰缸 , 造成过路人伤害 , 无法确定究竟是该建筑物的哪一个人所为 , 因此 , 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 , 确定由该建筑物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这个行为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就是建筑物抛掷物责任的规则 。尽管有很多人反对这个案件确立的规则 , 但是 , 法理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合理的 , 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上说是公平的 。当然 , 在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物件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中 , 没有规定这个规则 , 因为存在很大的争议 。如果无法查清致害的乌龟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 但可以肯定一点 , 就是乌龟必然是魏某楼上2至7楼的居民之一所有或者管理 , 不可能是他人 。因此 , 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到实现 , 也就是依据民法同情弱者的原则 , 可以参照物件致人损害的建筑物抛掷物的规则 , 确定由2至7楼的6户居民对魏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如果其中有人能够证明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乌龟 , 也就是不可能实施这样的管理不当的行为的 , 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
结论
可见 , 这个案件在适用法律上的复杂程度 , 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适用 。因此 , 要经过以上这些复杂的过程才能够确定 。至于其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倒是简单 , 就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确定标准确定即可 , 没有特殊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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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命不好 , 健康堪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