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签证怎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签证怎么办理】
一般需经过下列程序流程:
(1)提交合理护照签证 。
(2)提交各种各样与申请原因相关文件,如出世、婚姻情况、文凭、工作经验等 。
(3)填好并提交签证表格 。不同类型的签证办理,不同类型的报表,大部分用英语填好,并提供我的图片 。
(4)到国驻使馆或使领馆高官见面 。
法律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中华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为五年,能延长2次,每一次不得超过五年 。护照有效期满前要明确提出延期申请 。在海外,护照延期是由中国外派外交代表机关、领事馆机关或是中国外交部授权别的外派机关申请办理 。在居在海外的国内公民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州、市辖区公安厅(局)以及授权公安机关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定居在中国的公民出国前护照延期,由原颁证或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