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峰谷价在平价基础上下调百分之五十 江苏省分时电价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峰谷价在平价基础上下调百分之五十 江苏省分时电价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自1999年10月1日逐渐 , 对全省供电系统范围之内机械设备、冶金工业、化工厂、药业、装饰建材、纺织品等6大行业中  , 受容量在31 5kVA及以上工业用户及电采暖锅炉推行分时电价 , 峰谷比较为3:1 , 即峰价在平价基础上上调百分之五十 , 谷价在平价基础上下降百分之五十 。
依据全省用电量曲线图特性 , 划分成:峰时上午七点至十一点和下午五点至九点 , 平常中午十一点至下午五点和晚间九点至十一点、谷时深夜十一点至隔日七点3个时间段 , 每一时段为八小时 。
江苏省峰电价格是每度0.5583元 , 谷电是每度0.3583元 。